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五、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六、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七、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保险代理按照什么税目交增值税?
申报增值税时,需要扣除的分包款怎么填写?
继承、赠送无偿转让房地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