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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是否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023-09-27150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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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是否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进项扣除。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仅用于简易计税、免税的不得进项抵扣。

依据: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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