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关于股权收购 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二)项中有关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规定调整为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
依据:
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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