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派遣企业和接收企业应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备案、税款申报及其他涉税事宜。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依据: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住房租赁企业受个人的委托出租房屋,可以代其申请代开发票吗?
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能否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个税汇算清缴企业怎么统一办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