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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

2023-10-0142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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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境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五、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六、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七、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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