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在什么时间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厂房,收取的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注册资本增加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