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延伸阅读
已经抄报税,但是没有报税可以开发票吗?
社保逾期了,怎么补申报?
电子税务局中,逾期申报怎么办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