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办理材料】
1、《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2份
延伸阅读
税控盘清卡失败怎么办?
火车票进项税额申报表怎么填写?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怎么备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