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办理材料】
1、《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2份
延伸阅读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是否可以作为职工教育费用在税前列支?
怎么出具不欠税证明?
更正社保申报表个人部分基数消失,无法填报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