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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