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所得税上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吗?
2023-10-1075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73人
咨询我
- 导读:
- 金融企业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所得税上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金融企业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所得税上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