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用核定扣除的成本法时,核定扣除公式中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不包含没取得发票的农产品金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延伸阅读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但近期难以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请问能不能先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再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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