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
延伸阅读
缴纳企业所得税应以什么货币单位来计算?
房开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产生的借款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师,重组当事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怎么执行或继承?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