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3-10-2949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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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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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上述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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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