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延伸阅读
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吗?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或者被拒收的,怎样处理?
燃煤发电企业申请留抵退税,可以加快办理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