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属期为2022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从价计征房产税征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延伸阅读
经济特区内新成立的高新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怎么备案?
改增后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
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在什么时候确定收入?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