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财政性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023-11-0136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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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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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财政性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因此,如果取得的是用于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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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财政性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