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延伸阅读
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六税两费减免的优惠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
申请办理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有什么业务?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