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单位社保缓缴期结束之后,什么时候补缴缓缴费款?

2023-11-0238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87人
咨询我
导读:
单位社保缓缴期结束之后,什么时候补缴缓缴费款?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缓缴期满后,单位应办理补缴申报和缴费。单位可以2023年6月底前任意时间申报补缴任意1个月份或者多个月份缓缴费款,补缴分不分期、如何分期由单位自行决定,无需另行申请。要注意是,单位最迟在2023年6月底前申报和补缴,逾期未申报或已申报未补缴的,在追缴缓缴费款的基础上,加收滞纳金。 根据最新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请关注最新政策变化。

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浙江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单位社保缓缴期结束之后,什么时候补缴缓缴费款?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