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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完税证明比对之后申报表未显示,怎么处理?

2023-11-0341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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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海关完税证明比对之后申报表未显示,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2、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3、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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