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被举报对象为浙江省(不含宁波)的纳税人,您可通过浙江省税务局-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线上进行举报,也可在此模块获取稽查举报中心对外公开地址、举报电话、传真号码,采取邮寄、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或直接转12366人工核实处理。
延伸阅读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扣除限额时,包含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吗?
申报个税不能够生成零工资的申报吗?
怎么申请调整开具电子发票的税率?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