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新的预扣预缴方法后,纳税人少缴税了吗?
2023-11-0636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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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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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采用新的预扣预缴方法后,纳税人少缴税了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新的预扣预缴方法只是调整了6万元减除费用的扣除方法,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新方法主要针对部分纳税人虽然全年汇总计算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导致其年度终了后需申请退税的情形。新方法出台后,对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没有影响,但减轻了纳税人在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可以更好地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