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一般性税务处理,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延伸阅读
跨省迁移怎么办理?
出口企业在疫情期间办理出口退税但没法提交纸质资料给税务机关审核,怎么办?
个人所得税APP的密码可以在办税大厅重置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