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按月及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延伸阅读
税务局责任有没有权利补缴滞纳金?
外来建安企业核销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
纳税人申请变更退(免)税方法、变更出口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存在已“容缺办理”但尚未实地核查的退(免)税业务的,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