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延伸阅读
企业将资产用于股息分配,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确认和签名确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小规模1月发生的业务,钱收到了,现在还能开具1%专票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