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延伸阅读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业务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增加开票设备,怎么办理?
电子税务跳出个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