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依据: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保安公司派保安人员给物业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吗?
如果已经缴纳了车购税但是一直没有摇到车牌号而退车的,能否退回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