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非居民企业送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非居民企业应在收到《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表》的填写并送达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征收方式的确认工作。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公告
延伸阅读
企业清算时,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文化事业建设费首个减免征期,申报表勾稽关系的变化有哪些?
重点群体创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