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同一项所得在境内存在多个所得发生地,涉及多个主管税务机关的,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行申报缴纳未扣缴税款时,可以选择一地办理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申报缴税事宜。受理申报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和同一项所得其他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告知非居民企业涉税事项。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办税员一定要实名认证吗?
申请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有什么要求?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中非居民指的是什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