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延伸阅读
办税服务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能开电子专票的企业都有哪些?
疫情期间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退还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