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并在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转让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股权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被转让的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资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企业有哪些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
新冠疫情向国外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发票开好后,可以通过票面的二维码查询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