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怎么计算?
2023-12-0132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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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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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怎么计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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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