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延伸阅读
出口退税时是否还需要开具外销发票?
电子税务局申领电子发票,已填写收件人,但仍提示需要填写,怎么处理?
企业接受不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劳务而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