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二条
延伸阅读
预交增值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