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1986)财税地字第8号 )第十条
延伸阅读
实行十税合一后,怎么更正税源信息
丢失客户货物造成赔偿款,客户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票给我方用于入账?
我自己组了个乐队出去商演用交增值税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