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号起开始施行。
延伸阅读
契税减征的情形有哪些?
单位/个人需要缴纳契税吗?
土地使用权赠与以什么价格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