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延伸阅读
我公司拟将闲置厂房改造后出租给员工居住,请问,我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有何优惠?
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单位购买房产作为员工宿舍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