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2023-12-1044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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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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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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