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纳税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2023-12-1337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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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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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纳税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销售额,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销售额。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上述规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为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而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取得与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税额,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时抵扣。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用于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用于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的进项税额与不得汇总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的,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确定的原则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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