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0月28日起,在杭州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浙江省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延伸阅读
增值税电子发票最高额度能开多少?
企业政策性搬迁,主管税务机关怎么确定?
当月可以作废通用机打电子发票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