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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一直欠着发票没有开,但是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怎样才能合理税前扣除?

2023-12-2229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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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供应商一直欠着发票没有开,但是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怎样才能合理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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