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因此,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期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停车费开具什么项目的发票?
人力资源公司开出去的差额发票可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可以补开发票?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