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延伸阅读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增值税可以简易征收吗?
陆路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在外地有工程项目,去预缴增值税需要带什么资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