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开给对方一张专用发票对方找不到了,怎么处理?
赠送的车辆要交车辆购置税吗?
企业分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原来的税收优惠怎么享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