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当期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逾期未退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人力资源公司开出去的差额发票可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