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该转登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应当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转登记纳税人为出口企业,仍然可以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退(免)税相关事项。具体事宜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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