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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怎么计算减免的限额?

2024-01-0823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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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怎么计算减免的限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Sigma;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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