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自2021年度起,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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