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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义务人支付过路过桥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增值税进项抵扣?

2024-01-1148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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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纳税义务人支付过路过桥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增值税进项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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