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发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2022年第四季度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具体怎么享受优惠政策?
电子税务局中,企业社保缴纳明细怎么查询?
药化设备制造安装企业,申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疫情政策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