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的缴费次数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为每年9月征期。其中,杭州市用人单位应于8月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据采集,主管税务机关在9月征期内实施批量扣款(不含注销清算的缴费人)。
延伸阅读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吗?
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应该去哪里办理?
外经证申请网上操作?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